公司简介company profilemore>>
北京碧清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有多年会计经验的会计师成立的会计公司,是一家从事工商注册,会计服务的财务公司。本公司专注于中小企业的会计代理服务及延伸服务,能及时准确地将新的税务政策和信息反馈给客户,并为客户合理避税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快速的为企业登记注册提供一条龙服务,包括名称核准、公司登记、公司章程、入资、代码证书、税务、银行开户、年检、代理记帐等;资质审批、外资公司注册、海外公司注册、商标申请、知识产权申请、高新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申请;为企业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等提供咨询代办服务。欢迎有需要的客户前来咨询、洽谈、办理业务。客户满意是检验我们工作的标准!!!
北京碧清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由具有十余年实践经验的经验丰富的会计师发起,并经财政局批准设立的专业代理机构。
公司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本公司专业代理建账、记账、报表、报税、清理乱账、验资评估、年检、审计、税务咨询、免费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变更、代办社保、商标注册、进出口权、技术评估、技术出资、著作权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作为后起之秀的碧清财务,几年来,与近百家中小企业进行合作,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的、彼此信赖的、稳固的关系。并且与税务局、工商局等政府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而且公司具有一支优秀的、专业的、高素质团队,公司采用双复核工作流程以保证每一套帐目的准确无误。经验丰富的主管会计每月定期与您进行沟通,进一步保证了帐目的合理性。公司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全天坐班制,使我们的服务项目做到随叫随到,严格的交接手续则保证了财务资料的安全可靠。
北京碧清财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遵守崇高的职业道德标准,“专业、诚信、效率”是我们的原则和目标,我们将信守承诺,以赢得您的支持和信任,并与您共同成长,我们自信我们将是您明智的选择。
我们为您提供十大免费增值服务:
免费办照 免费财税咨询 免费办理税务登记 免费代办组代证书
免费税务报道 免费建账免费培训企业出纳 免费参加财税会议 免费审批发票
免费上门取票 免费其它相关事项
本公司专业代理建账、记账、报表、报税、清理乱账、验资评估、年检、审计、税务咨询、免费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变更、代办社保、商标注册、进出口权、技术评估、技术出资、著作权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用我们真诚踏实的服务,换取您的保障,赢得您的信任!
选择碧清财务—代理记账服务为你带来的不仅仅是记账报税这么简单
★ 账目准确、清晰、合理,为您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 我们会向您主动提出账目和税务方面的合理建议,进行税务提示!
★ 年底可为您出具年度报告,我们会用通俗的语言,给您做老板看得懂的财务报表!
★ 我们的责任感是毋庸置疑的,每一笔账不小于3名经验丰富的会计人员复核!
★ 保证您票据的安全,做账的同时票据不离开企业,并且你可以在任何时候查账!
入资、划资、退资手续
入资、划资、退资手续
入资、划资的程序
办理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及公司、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增加注册资本(金),涉及到货币出资的应将缴付的货币出资存入入资专户,请按以下程序办理入资、划资手续。
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到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以下简称经办行)开立入资专用帐户——将认缴的出资存入经办行专用帐户——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立企业的银行基本帐户——到工商局办理划资手续,领取《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到经办行办理将入资专用帐户上的资金划转到企业基本帐户的手续。
入资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时出示)或《营业执照》(增资时出示);
(二)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自然人股东不得以企业支票出资)。
划资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并开立银行基本帐户后,凭以下文件、证件领取《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
2、企业章程;
3、《开户登记证》原件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原件;
4、《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的企业留存联。
特别提请注意:
企业应该在其登记机关所在地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一般不得异地开立入资专户。经市局同意在异地开立入资专户的,按以下程序办理划资手续:
企业已在某一登记主管机关指定的经办行办理入资手续,后因住所发生变化,到另一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应持上述文件证件到发照登记机关领取《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不用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经办人名章)及《协助划转入资资金通知函》。
企业持《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第二、三联和《协助划转入资资金通知函》到原经办行对应的登记主管机关,由其在《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上加盖登记注册专用章及登记主管机关经办人名章后,持《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第二、三联到原经办行办理划转资金手续。
退资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因登记申请被驳回或其它原因使企业不能设立或增资的,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以下文件、证件,领取《退还入资资金通知书》:
1、经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公章)的退资说明;
2、《入资凭证》的第二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留存一联)。
特别提请注意:
企业已在某一经办行办理入资手续,后因住所发生变化,而到另一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因登记申请被驳回或其它原因使企业不能设立的,应持上述文件、证件到新的登记机关领取《退还入资资金通知书》(不用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经办人名章)和《协助退资通知函》。
企业持《退还入资资金通知书》第二、三联和《协助退资通知函》到原经办行对应的登记主管机关,由其在《退还入资资金通知书》上加盖登记注册专用章及经办人名章后,持《退还入资资金通知书》第二、三联到原经办行办理退资手续。
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办理的事项
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一般应办理以下手续:
1、刻制印章;
2、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开设银行帐户;
4、办理税务登记手续。